“盗墓笔记”VS“芈月传” 爱奇艺与乐视互诉侵权
据海淀法院网消息,近年来视频网站在争夺资源、客户方面的竞争愈发激烈,既当原告又做被告的情况也日益普遍。日前,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“爱奇艺”与“乐视”因互相盗播“盗墓笔记”和“芈月传”而引发的互诉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。
在墓穴探险题材火热的2015年,由南派三叔小说《盗墓笔记》改编而成的同名电视剧亦备受关注。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授权获得电视剧《盗墓笔记》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。该剧于2015年6月12日起在爱奇艺网站首播,采取的播放模式是爱奇艺VIP会员付费观看全集,非VIP会员只能点播每周已经更新的剧集。到2015年7月8日,非VIP会员仅能观看1-5集。爱奇艺公司发现乐视公司在其IOS应用“乐视视频”的“深夜剧场”板块对涉案电视剧进行推荐并提供全部12集的免费播放。爱奇艺公司认为乐视公司减少了其本应获得的版权收益及VIP会员收入,侵害爱奇艺公司的合法权益,故诉至法院要求乐视公司停止侵权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。
《芈月传》是由西藏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,讲述了战国时代秦国宣太后芈月的一生,该剧自2015年11月30日首播以来亦备受关注。西藏乐视公司发现爱奇艺网站的“安徽卫视”栏目中提供《芈月传》的网络点播服务,与电视台的首播同步,故将爱奇艺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爱奇艺公司停止侵权,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。
乐视和爱奇艺走的却是不同的路
乐视喜欢讲生态,但想一两句讲明白也不是那么容易,姑且把它理解为卖内容的,在不同的平台上卖。乐视手机和超级电视都是整合了乐视网的内容;新推出的VR也是被当成了一个内容平台在做;至于来年的乐视汽车,乐视影业CEO张昭直接称它是,车轮上的电影院。由此可见,内容对于乐视来说是最基础的东西。
在2016乐视影视+会员战略发布会上,乐视会员公布数据显示,乐视付费会员总数已经超过1220万,15年前三季度收入超过18亿元。这也是乐视手机、电视和网站等几大平台共同努力的结果,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爱奇艺的会员数。
爱奇艺今年6月份VIP会员总数突破500万,12月1日正式突破1000万。爱奇艺高级副总裁杨向华之后表示,爱奇艺的目标是在未来的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把爱奇艺里面10%左右的用户转化为付费会员,10%大概接近六千万。
爱奇艺获得这1000万的会员完全是靠付费,乐视是靠捆绑销售。乐视的会员模式最核心的是硬件和服务的捆绑模式,卖个手机就可能连带卖了个会员出去,电视就更不用说,每台电视跟会员几乎是绑定的。
在乐视控股用户运营副总裁高健明看来,以内容为切入的会员模式属于1.0,乐视一开始就是做2.0,就是内容+体验的阶段。
整个行业不太成熟,会员是服务型产品,大家把更多的钱投在了IP上,投在各种各样的剧、电影类型的内容上。但是,你发现其它家没有人在体验上投入,会员质量很核心的是他对你的忠诚度,对你的价值的认可。
从乐视目前的续费比例来看,移动端要大于PC的,大屏要大于移动,自有的终端大于其它终端。
“大屏续费率和包年的比例会很高,移动端是包月的,PC最差,不同品牌的手机的差异也很大。”高健明表示,正是这样的一些数据,坚定了乐视要先做闭环生态,做内容+体验的会员2.0模式。
对于整个行业来说,今年会员模式的业务得到飞速的增长。高健明认为,这是源于消费者对服务价值的认知在提高,更多的消费者愿意买服务,产品经济时代已经转向了服务经济时代,对于互联网消费也是这个模式。
但,不可否认的是,内容对整个会员的发展依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尤其是高质量的剧集,不然爱奇艺也不可能单靠内容就能使会员数突破千万,未来促使会员递增的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内容,没有好的内容,再好服务也没有用武之地。
目前,乐视会员总数已突破1220万+,乐视前三个季度的付费收入已经超过18亿,乐视会员已经成为乐视生态业务最重要的支持收入之一。